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
证券日报| 2025-10-16 08:00

10月1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对外发布的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“三年倍增”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提出,到2027年底,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,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,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,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。

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,充电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键支撑,其服务能力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信心。

在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看来,近年来,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,服务能力能够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,但仍存在公共充电网络布局不均衡、设施功能结构待优化、居住区服务供给不充分、供电保障有待加强、运营管理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,需要出台政策予以破解。

为此,《行动方案》提出要实施五大专项行动。一是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行动,针对城市、城际、农村充电网络的差异化补能需求,分类施策,建设快充为主、慢充为辅、大功率充电为有益补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,加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点位布局、优化设施功能结构,进一步下沉延伸农村充电网络、加大“春节返乡”充电需求保障。

二是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行动,明确新建居住区在固定车位100%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,既有居住区因地制宜补充充电设施,开展居住区“统建统服”模式试点。

三是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广行动,推进首批车网互动试点建设,构建协同推进和跟踪评价机制,探索市场化车网互动响应模式,持续扩大车网互动试点范围。

四是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改善行动,要求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,开展配电网架优化、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,强化报装接电服务保障,积极拓展业务办理渠道,优化内部审批流程。

五是充电运营服务质量提升行动,加大高品质、高效能、高可靠性的设施供给,推动老旧设备升级改造,提升场站环境及运维质量,规范收费标准,完善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功能,加强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及结果应用。

《行动方案》明确,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大对车网互动的支持力度,指导新能源汽车企业配合开展相关功能开发和标准制定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、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,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。交通运输部要着力督导公路沿线、交通枢纽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设施建设。

责任编辑: 胡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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